在国家和非国家实体做出的净零排放承诺和保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同时,这些承诺与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温度目标所需的行动之间仍存在差距。为此,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开始研究不同部门实现净零排放的物理、技术、经济和政策途径。本文研究了四个司法管辖区实现净零排放世界的现有立法和诉讼:德国、美国、巴西和中国。我们提出了一种分类法,用于识别和比较这些司法管辖区实现净零排放的现有法律机制。我们识别并分析了这些国家中纳入净零任务的不同立法和监管机制,以及三种净零诉讼策略。这些辖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缩影,展示了大型排放辖区和实体目前使用的或强加给它们的各种法律机制。然后,我们将考虑气候法促进或阻碍实现净零排放目标的关键途径。

L.Delta Merner、Lisa Benjamin、William Ercole、Isabela Keuschnigg、Julian Kunik、Karla Martínez Toral、Laura Peterson、Joana Setzer、Karen Sokol、Aradhna Tandon & Kaia Turowski(2024 年),《净零排放法律机制的比较分析:德国、美国、巴西和中国的经验教训》,《碳管理》,15:1,DOI: 10.1080/17583004.2023.228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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